走,拿张晚报逛长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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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:水母网 (记者 王小丹 通讯员 孙春明 付德宽)
走,拿张晚报逛长岛!1000万元旅游券随报刊送读者
近日,长岛旅游局即将在省内外发放总价值5000万元旅游消费券的消息在市民中引起热烈反响。而本报与长岛旅游部门将联合推出“拿张晚报逛长岛”活动,再为长岛之举添上一把火—总价值1000万元的长岛旅游消费券近期将分批印上烟台晚报,随报刊发,市民可通过晚报获得“晚报版”长岛旅游消费券,尽享“拿张晚报逛长岛”的优惠和快乐,请市民关注近期晚报。
“烟台晚报上印制的长岛旅游消费券每张面额10元,市民可持‘晚报版’长岛旅游券在长岛旅游集散中心办理购买景区门票的相关手续,非常简单方便。”长岛旅游局局长张博介绍,旅游消费券有10元和20元两种面值,使用有效期截止到今年10月30日。游客在购买景区门票时,每满40元可抵用10元消费券,满80元可抵用20元,以此类推,上不封顶;游客在其他消费券指定商家(包括酒店、餐馆、商店和渔家乐业户)消费时,按实付金额,消费满50元可使用消费券,每满50元可抵用10元消费券,以此类推,上不封顶。指定消费商家将公布在长岛旅游网上。
在7月中旬和11月中旬,长岛将在使用长岛旅游消费券的游客中进行两次抽奖活动,活动设一等奖1名,奖励5000元;二等奖5名,分别奖励1000元;三等奖10名,分别奖励500元;纪念奖100名,分别奖励长岛旅游景区全线票两张。持“晚报版消费券”消费的市民需在“晚报版消费券”上留下个人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,使用后交给景点或指定商家的工作人员,以备抽奖。持普通长岛旅游消费券的游客应妥善保留好手中已使用过的消费券,以便兑奖。主管部门将把抽奖结果(消费券号码或晚报读者身份证号码)和奖金数额公布在长岛旅游网上,普通游客可凭留存的消费券进行兑奖,持“晚报版”消费券的游客凭个人身份证领奖。目前,长岛旅游网(www.sdcd.gov.cn)已开通网上在线咨询,读者可登录查询。
3月29日,长岛旅游消费券首发仪式将在烟台市美术博物馆举行,此外,还将通过烟台自驾车俱乐部等单位重点发放,并聘用部分长岛籍未就业大学生走进社区、校园进行发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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