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岛渔家乐游客入住须知
长岛渔家乐游客入住须知
2008-11-27
- 分类:长岛旅游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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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岛县旅游局 制定
长岛渔家乐游客入住须知
尊敬的各位游客,您们好!
欢迎您到长岛“渔家乐”做客,为了使您能够及时入乡随俗,体会长岛渔家的民俗、民风、民情,尽情享受长岛之旅,请您与我们积极合作,谢谢!
1、 游客入住时,如有贵重物品携带时,请及时告知我们,我们将免费为您提供保管服务。
2、对海产品过敏者,请入住时告知我们,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食谱进行调整,尤其要忌食螃蟹、海螺、烧烤等,并建议食用一些大蒜、浆汁和米醋,多饮温开水,忌饮冰镇啤酒、矿泉水、冰棒、雪糕、生冷水等。食海鲜后忌到海中游泳,晚上注意不要受凉,以免引起腹泻。建议游客预备防腹泻、肠胃炎的药物,身体如有不适及时通知接待业户,以便及时就医。
3、入住房间时,请保持好房间卫生,请爱护室内的设施,请勿在床上吸烟,如有损坏,根据实际情况由个人赔偿。
4、请您在夜间不要大声喧哗,以免影响周边邻居的休息和生活。
5、您所住的渔家不同于宾馆,不可提出非分之求。由于长岛淡水资源有限,请您节约用水,特别是在天气不佳时,可能洗澡时不能提供足够的热水,敬请谅解。
6、如有您需要消费高档海珍品及酒水、饮料时,请通知我们,费用由客人自理。

长岛渔家乐游客入住须知(乐园村转印样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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